根据校党委、行政工作要点和党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本年度机关党委、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规划、改革、和谐、廉政的要求,改进学风、会风,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能和执行力,为顺利完成学校全年任务,提供思想、作风和组织保证,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徐师大委学〔2009〕10号)要求,配合有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由机关党委参加的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二、改进会风
  1.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和管用话。
  2.无紧急情况下,不开急会;如要开会,至少提前1天发通知,以便参会者作好准备。
  3.会前签到;有事事先请假;不迟到、不陪会、不代替开会。
  三、改进学风
  1.根据宣传部要求,按时完成每月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内容。
  2.学以致用,联系实际。对学有记录、并能较好完成全年任务和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个人或支部,在个人、支部进行申报的基础上,按年度给予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支部表彰。对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又学有创新的支部,在支部进行申报的基础上,按年度给予理论学习标兵支部表彰。
  3.配合党校办好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机关学习研究型领导干部效能建设培训班。
  四、改进作风
  1.增强服务意识,热情周到服务。
  2.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和能解决的事情尽快完成决不拖拉;不能解决的讲明道理和原因,以取得办事者的理解和谅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以外的事,决不推逶,积极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3.辛苦个人,方便大家。能下基层办的事情,决不让基层跑上门来办。
  4.不是紧急情况下,不上午发通知、打电话让下午完成或立刻完成。凡要基层办的事情,要给下面一个缓冲时间和准备过程。
  5.求真务实,不搞形式和花架子。
  6.实行作风建设责任制,机关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机关、部门今后如果有人因工作而引起,给学校或在师生和基层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而且不得参加学校各类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也不能被评为优秀个人和优秀部门。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2.参与和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勤廉师大”创建活动。
  3.支持、配合纪委、监察和审计处开展工作。
  4.履行“一岗双责”。
  六、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1.按照学校要求,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规划》及《和谐校园创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在原来创建“和谐机关”和“和谐部门”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检查落实情况,修订和完善创建内容,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时代特色。做好和谐校园建设先进表彰工作,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配合宣传部、校工会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师德建设先进和“三育人”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搞好校园安全稳定
  1.按照学校要求,配合保卫处开展好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2.树立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自觉养成随手关锁好门窗,注意安全用电及防偷、防火和防破坏的良好习惯,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实行“安全责任制”,机关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机关、部门今后如果有人因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追究责任人责任,年度考核个人和部门不能被评为优秀。
  八、开好教代会
  配合学校开好校六届一次教代会。按照《关于做好校第六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委办发〔2010〕3号)要求,认真调研和思考,紧扣大会主题和议题,重点围绕如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等积极建言献策,在4月7日前将代表提案送交校工会。
  九、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1.关心、支持和做好统战、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2.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对生病职工的看望慰问工作。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健康素质。对开展工会小组活动好、并有纪录可查、较好完成全年任务和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的,在工会小组进行申报的基础上,按年度给予先进工会小组表彰。
  4.做好参加教职工篮球比赛、羽毛球球比赛和第44届田径运动会比赛的报名、组队和训练准备。
  5.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搞好自身建设
  1.继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2.配合组织部,开展专项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创优活动和党建研究活动,做好两年一度的的先进评选表彰工作。
  3.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支部设置。做好党支部改选或增补支委工作。 
  4.做好增补工会小组长、机关工会委员工作。
  5.做好机关党委委员增补或适时改选工作。
 机关党委 工会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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