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我校与盐城市签订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

发布时间:2021-10-26

日前,在中国·盐城第十一届沿海发展人才峰会上,盐城教育局与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三所高校签订定向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小学教师协议。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巍,盐城市教育局局长戴红光,我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孟召学等出席签约活动。

  盐城市师范生定向选拔培养主要面向定向培养高校盐城户籍兼顾非盐城籍符合学科专业要求的研究生一年级和本科二年级学生。采取个人报名、面试、考察等方式择优选拔,确定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到岗后一次性给予学习期间学费全额补助,获得奖学金的按1:1比例配比奖励。到岗满5年后,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相关政策的,就高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峰会上,盐城市教育局介绍原则上每年安排当年1/3左右的空编岗位,定向培养师范生600-800名,计划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6000-8000名,从源头上提高教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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